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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第118个修罗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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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看起来好凶哦。平时要喂什么东西?肉吗?剩饭剩菜吗?”

“我不听话的时候我娘会揍我屁股,它不听话的时候,姐姐你也会打它屁股吗?”

玄衣:“……”

……

一滴冷汗从简禾的额角絮絮滚落。她拭掉汗珠忍不住腹诽:无知就是幸福。如果你们看过剧本一定不敢在他面前胡八道。

抬头看到天色已经暗了简禾弯腰轻拍一个屁孩的肩膀,边哄边领着他们出门,道:“很晚了。你们几个孩儿单独在外面不安别让家里人担心快回家吧。”

几个孩儿虽然调皮却也很听话听到简禾的叮嘱,互相望了对方几眼,就都乖乖地跟简禾挥手作别了。

送走了几个魔星,简禾推门进屋。屋里没有点灯,玄衣居高临下地坐在了高柜顶,斜睨着她两只圆滚滚的眼珠反着光,显然有些不满身上还滋滋地冒着黑雾。

今天因为是一年一度的除夕简禾早前就跟玄衣提议一起过个节。

人类仇视魔族城中还有那么多仙门子弟来来往往若是让他们发现有魔族人在信城中,搞不好会出手对付玄衣,把他赶出去。为了避免麻烦,也因为养伤,这段时间,玄衣只有在夜深人静时才能无所顾忌地出门。

今天,外面人潮拥挤,人气混乱,玄衣的气息隐于其中,反倒没那么容易被看出是异族,显然是个千载难逢的散心机会。

对此,玄衣表现得毫不感兴趣,但并没有拒绝。一起相处这两个月,简禾已经摸清了他“不拒绝就是答应”的性格,便放心地拍板定下了行程去江边的一座著名的酒家用膳,坐花船赏月游江。

如果不是几个孩儿拖了点时间,他们早就已经出发了。

“玄衣,咱们可以出发了。”简禾仰头,轻咳一声道:“刚才那几个孩儿就是无心一,你别放在心上。”

玄衣板着脸道:“你觉得我会在意这种事?”

简禾:“……”

她内心鬼畜地飞过了一片弹幕&a;a;a;13968;&a;a;a;13968;,您冒烟都冒得跟个点着火的煤球似的了,就算我是瞎子也看得见好么!

好在,简禾主动来搭话后,玄衣的心情明显有所好转,冒出的黑烟慢慢变淡消失。他终于动了尊蹄,轻盈地往下一跃,跳到了稍矮的桌面上,再熟练地顺着简禾手臂往上一爬,坐到了她怀里,两只前蹄放在了她心。

简禾给他裹紧了袄子,微笑道:“好,出发了。”

冬夜,华灯初上。孩儿手执绘有金鱼的花灯在大街巷跑过,灯笼里的火光扑闪扑闪。贩扛着冰糖葫芦慢悠悠地走着。江心的船中有人抚琴,清越琴声不绝如缕,随清冷的夜风飘远。

除了进城的第一天,这也是玄衣第一次被那么多人类包围。他把下巴搭在了简禾的肩膀上,两个尖角把兜帽顶得老高,好奇地望着两边的景物后退。

虽然一切都很新鲜,可四周的空气也充满了人类的气息。玄衣闻多了头晕脑胀,便把脸埋在了简禾的衣服上虽然,她跟街上的这些家伙同样是人类,可他却不排斥她的气味,甚至觉得她脖颈发梢处有阵清甜的体香,让他总是不由自主就凑上去嗅。

踏着夜色,两人来到了江畔的酒楼。由于近水楼台,依江而建,这酒楼还把业务发展到了江面上。在天清气朗、江风不大的晚上,客人可以选择在船上用膳,赏月、游江、享用美食三不误。

未免水波把船上的东西晃到地面,船舱里都是矮桌坐垫。

简禾把玄衣放在了自己的对面。泛黄的铜炉在桌面滚滚冒烟,二把荤素菜式依次围着铜炉摆好,撩开帘子离去之前,还古怪地看了简禾一眼毕竟,他还真没见过跟畜生面对面坐着吃火锅的人。

还有,也不知道是不是他端菜端多了头昏眼花,总感觉那怪物斜睨他的眼光凉飕飕的,简直跟个大活人似的……

船徐徐驶向江心,简禾把一半的羊肉、牛肉都倒入滚烫的汤中涮了几秒,夹出来后沾点酱油葱花送进嘴里,入即化,唇齿留香。

其余大部分的生肉则留给了玄衣别看他体积,其实胃大得很,食量比简禾大得多了。现在身体好转,也不用再像一开始那样,总是防着他闹肚子了。

雕花窗外,数不清的天灯飘飘扬扬飞上夜空,玄衣仰头,明亮的光点在他的眼珠中聚拢又飘散:“他们在做什么?”

桌案上暖了一壶酒,简禾一边往瓷杯里倒酒,一边微笑道:“那是放天灯,灯罩底下有个烛台,点上火就能飞到天上去。人们会在灯罩上写上美好的愿望,希望灯能把自己的愿望带到神仙那儿。”

“既然升上去是因为点着了火,那等火烧完了,终会有落下来的时候。”玄衣不屑道:“不切实际。”

简禾:“……”

看来是实用至上主义,从就没啥浪漫细胞。要不是颜值与战斗力都爆表,以后恐怕连把妹子也会成问题。

趁这机会,简禾决定给他友情传授点儿套路,悠悠道:“不是这样算的。我们追求的不是结果,而是过程。到底,放天灯只是约心仪的人见面的理由,见面之后的事儿跟谁一起写下愿望、跟谁一起肩并肩点的火,跟谁一起看天灯飘远,才是意义所在。”

话,剧本里就没写过魔族人是怎么求爱的,上辈子她也没机会体验一番。既然现在起了话头,简禾干脆一并满足自己的好奇心:“话,你们魔族是如何向心仪之人表达好感的?”

玄衣抬了抬下巴,在人形时做来有些傲慢的动作,换成了袖珍的兽形后,就变得十分骄矜可爱了:“把额心的鳞片拔.出来送给对方。”

简禾怀疑自己听错了:“拔鳞?”

要知道,魔族人一生只换一次鳞。时候,身上有部分皮肤是没有鳞片覆盖的,那也是幼年的他们最容易受伤的部位。成年前夕的那次换鳞后,鳞片会武装到身的每一寸,像铠甲一样伴随他们一生。

这时候的鳞片扎根很深,如果掉落了,除了会产生剧痛外,还有很大的几率无法再长出新的鳞片覆盖,相当于完好无损的铠甲出现了一个裂。

如果缺了鳞片的地方是额心,那就更麻烦了。首先这地方就在脸上,根本掩饰不了,只要不瞎都能看到。在战斗的时候,这个破绽百分百会被对手瞄准攻击。

如果一个不慎被击穿了头骨,那么,不管你是光环盖天还是立马服下十颗元丹,这便当都肯定吐不出来了。

没想到魔族人的示爱方式居然是拔下额心的鳞片送给对方,这波操作是真&a;a;a;8226;用生命表白啊。

巴特,像玄衣这样的人,是绝对不可能自己给自己制造弱点的。

好在,魔族仰慕强者。作为未来的魔族扛把子,玄衣就算不主动示爱,也肯定不会打光棍。只需勾勾手指,就有大堆人抢着把额心的鳞片送给他了。

简禾扶额。

咸吃萝卜淡操心,皇帝不急太监急,人家有大把妹子排队送上门,所以,她刚才传授的所谓套路根本没有用武之地啊!

玄衣不知道简禾短短几秒钟就想到了那么多东西,歪头反问道:“为什么那么惊讶?”

“因为听起来很痛。”简禾摊手,实话实道:“虽然能想象送鳞片者义无反顾的心情。但假设我是收鳞片的那个人,不论我是否与对方两情相悦,都不希望他通过伤害自己来证明决心。再了,鳞片留在身上还能保护自己,拔下来以后,就真的什么用都没有了,何必呢?”

玄衣眼光闪了闪,眼中有些动容,但很快掩饰住了,咧了咧尖牙,道:“谁告诉你拔.出来没用?魔族人的额心鳞片是一味良药,送给心仪之人,也是有保护她的一层意思。”

简禾:“???”

这么神奇?魔族人身都是挂应该不是她的错觉吧?

两人一直呆在船舱里,没有刻意控制船只飘动的方向。不知不觉,他们就来到了一座拱形的石桥下面。

就在穿过桥洞时,一直懒洋洋地坐着、跟简禾有一搭没一搭话的玄衣忽然坐直了身体,鼻子在空气里吸了吸,奇道:“有股味道。”

魔族人的嗅觉上佳,比狗鼻子还灵。反正简禾现在除了江水的腥气,别的什么都嗅不到了:“什么味道?”

玄衣静默了,在空气里辨别片刻后,肯定道:“腐尸。就在这里,在我们的船下面。”

桥洞幽暗无人,银色的波光粼粼闪动,阴风嗖嗖。船上就横放着一根划水的长杆,简禾与玄衣对视一眼,拾起一端,在桥底的洞壁上一撑,船只晃晃悠悠漂离了原处。

两人定睛一看,果然,就在刚才船底的位置,那漆黑的翻滚的江水中,飘起了一只裹着水草的腐烂人手,指甲猩红,断处被啃得稀巴烂,连着肉屑的筋脉白骨清晰可见。

系统:“叮!恭喜宿主成功触发主线剧情秦南吃心怪!”

彩蛋

玄衣日记

用人类的词语,额心鳞片就是魔族人的“聘礼”。

她却如果是她,白送也不想要它。

其实,拔鳞虽然不舒服,但也没到不可忍受的地步,她的担心是多余的,哼。

话又回来,另外的那些杂鱼宗派,之所以都骚包地选择了盛开的花卉来作为宗徽,也是在模仿这位老大哥的缘故就像正版身边总会尾随着一两个不入流的高仿品。

也正是因为宗派太密集,在岚城的大街随便下手一捞,分分钟修道者比平民还多,厉害的人多了去了。若是碰到个嫉恶如仇的,搞不好一言不合就会开打。哪像在西朔山那边,碰到的基本都是初十出分茅弱庐鸡的年轻弟子,郑绥兄妹就连玄衣是人是兽都看不出来。

简禾:“……”

所以,玄衣&a;a;a;13968;&a;a;a;13968;您到底为什么会与在一个这么危险的地方相认啊!

系统:“对了,宿主,从进入岚城这段剧情开始,我无法再为你实时转播玄衣的状态。所以,他是否已经与村民重逢,需要由你自行判断。”

简禾点点头。

为了安着想,简禾决定在城中一家较为古旧的客栈下榻。仙门子弟爱排场、爱面子,没别的事是不会跑到这么老古董的地方来的。

顺利入城门后,简禾驱着马车,跟着系统的导航,直截了当地往那家客栈而去。

起来,她现在用的这马车,正是秦南吃心魔那个副本完成后,壕刘老爷送她的礼物。两年过去了,两匹骏马蹭了系统奖励的玄衣粮食,都长得膘肥体壮的。

半透的帘子后,玄衣手托下颌,一条长腿舒展开来,另一条则屈起,手肘搭在膝盖上,百无聊赖地看着街景,暗中犯嘀咕明明他们是第一次来到这里,为什么简禾好像对岚城的地形非常熟悉?

前面的路程走的都是大路,算不得数。进入岚城以后,简禾一次路也没问过,就能胸有成竹地在弯曲复杂的羊肠道中穿行借道,简直像是从在这里长大的一样。

不知为何,玄衣心中浮现了一丝不安的阴影。

若是不在乎的人,他根本懒得关心这些细枝末节的问题。可如果换了是简禾,在她身上浮现的每一寸每一毫的困惑与谜团,他都难以抑制自己探知的**。

不再犹豫,玄衣略微坐直了上半身,修长的食指敲了敲案几,问道:“简禾,你以前来过这里吗?”

“没错。”简禾轻咳一声,轻描淡写道:“我时候在这里生活过一段时间。”

原来是这样。

玄衣松懈下来,重新倚回了靠垫上,暗道自己想太多了这个月总想着村子被屠的事,身都如同一张绷紧的弓,现在居然连她也怀疑,实在是荒谬。

马车在目的地停住了。玄衣利落地跳下地后,护着简禾从马车上下来,抬头一看。

这是一座三层高的木楼,牌匾摇摇欲坠,人影都不多一个。大堂空无一人,伙计蹲在墙角拍苍蝇、打呵欠,掌柜坐在木柜台后,抱着算盘昏昏欲睡。

两人:“……”

一阵萧索的风吹来,门前的牌匾晃了晃,啪地一声砸到了地上,四分五裂。

两人:“…………”

这声巨响终于震醒了掌柜和二。好在,虽然店面挺破的,但胜在员工服务态度好。一个方才还在打哈欠的伙计已经迅速进入状态,机灵地溜到门外,把马车拉到后院去了。

掌柜压根儿看不出来玄衣是魔族人,迎上来热情道:“两位客官是打尖还是住店?”

简禾掏出了钱:“住店吧。”

“那敢情好。鄙人马上为两位打扫出天地一号房与二号房……”

“不用了。”玄衣不耐烦道:“我们住同一间。”

出门在外,为了互相照应,他们都是住同一间房,铺两张床,再用屏风之类的东西隔开的,这也算是惯例了。

进了房间后,床铺、桌子什么的倒是挺整洁,可明显已经很久没人住过了,杯杯碟碟都积了一层灰,房间角落还织着蛛网。可以是他们出门以来住过最差的一个房间了。

玄衣平时性格骄纵,但这会儿,却出乎意料地没有流露出任何的嫌弃,把椅子擦干净、让简禾坐着休息后,他挽起袖子,把唯一的床铺好了。

刚才叮嘱掌柜多搬一张床来,现在都不见人影,玄衣仰头咕噜咕噜地喝了点水,冲简禾道:“我出去看看,你坐着吧。”

简禾点点头。

没过多久,门外传来了“咚咚”两声敲门声,随后“吱呀”一声,门被推开了。

简禾以为是玄衣回来了,可转念一想玄衣那性格怎么会敲门,立刻就回过了头去。

站在门外的是个端着餐盘的童,看身板至多十岁,作二打扮。奇就奇在,七八月的大热天,他却穿得十分密实,头上戴着顶破旧的帽子,一直低着头。

简禾啧啧:“这儿连童工也有啊。”

系统:“……”

差不多到桌子前时,这家伙还绊了一跤,一整碗汤水哗啦一声洒到了地上,把简禾的鞋子也弄湿了。

第一次看到传中的平地摔,简禾哭笑不得,伸手想扶起他:“你没摔着吧?”

二哆嗦了一下,好似被火烧着一样,猛地缩回手,支支吾吾地应了声:“没、没事。”

同时,慌张地收拾起地上的碗筷。简禾定睛一看,瞧见他的手指在发抖。这时,一个不悦的声音从背后传来:“这怎么回事?”

玄衣翘着手臂,立在了门,身形高挑且挺拔。看到自己刚扫干净的地板汁水横流,他看这二的眼神就更为不善了。

“没什么,这二上菜的时候,我不心撞到他了,把汤洒了而已。”简禾解释了一句:“一会儿让他重新装进来就行。”

二一声不吭,逃也似的夺门而出,与玄衣擦身而过。

衣袖轻擦,玄衣扶门的手指一顿,回头看了这二的背影一眼,若有所思。

没过多久,掌柜就亲自端来了晚饭,表示今天洒了东西的二脑不灵光,一向都在后院扫地的。简禾笑呵呵地应了,虽然感觉那孩儿古怪,但她感觉不到他身上有魔气,应该不是那村民,也就没有在意了。

晚饭过后,简禾套上了干净的靴子,拿起了一个包袱,自然地道:“玄衣,我在岚城有几个老朋友。今晚我得去与他们见个面,不定能问出点什么话。”

“朋友?”玄衣讶异地扬眉,也跟着站了起来:“我跟你一起去。”

“不可以。他们是道行高深的仙门中人,向来都不喜欢魔族人。再了,你初来乍到,还是暂时别在岚城里四处走动了。”简禾推着他的肩膀,把他摁回了椅子上:“无须担心,我跟他们关系向来不错。再了,见面的地点就在岚城里,一个人去就行了,不会有危险的。最迟明早回来,你今晚自己先休息吧。”

玄衣勉为其难地被服了。

茫茫夜色中,简禾拎着个包袱出了门。

跑远了两个街角后,她才做贼心虚地解开了包袱,从里面抽出了一件叠得整整齐齐的藕色衣裙。

没错,就是赤云宗的弟子服。

封妩是在赤云宗长大的,前十几年的人生,每天都是“练功、吃饭、睡觉”三点一线,清心寡欲得很,在岚城,根本不存在所谓的好朋友。

所以,简禾今晚真正要去的地方,是岚城之外的赤云宗。

赤云宗的仙府屹立在山崖之巅,顺着一道望不到尽头的云梯直上,浓白色山雾之中,殿堂楼阁,层台累榭,气势相当恢宏。

出了城门后,简禾御剑入山林数里。在山下迅速套上了藕色的弟子服,又把带有梅印的匕首煞有介事地悬在了腰上,她才轻咳一声,镇定自若地踏入了赤云宗的石门。

封妩的死讯传了两年,虽一直没有找到尸体,但按常理,如果人还活着,肯定早就回来了,故而,都默认她已死。守门的年轻弟子没见过这位逝世的师姐,只凭衣服和武器认人。

简禾不费吹灰之力就溜进去了,鬼鬼祟祟地摸向了赤云宗后山的药阁。

每个宗派都会自己制毒、自己炼药。赤云宗的药阁,放的是他们自个儿炼出来的丹药和一些药材孤本,这些均不会在市面上流通,任你再有钱也买不到。

简禾唏嘘道:“所以,有钱也是不能为所欲为的。”

系统:“……”

凡是弟子,都可以随时进来翻阅藏书。而丹药则都被放在了一个密室里,只有宗主级别的人才知道通行的密令。

封妩的师父就是赤云宗最牛掰的一脉,作为他的首席爱徒,记得密令是很正常的事。

简禾蹑手蹑脚地合上了药阁的门,在了两排高大的书架间穿过。举着蜡烛来到了地下室。下方伫立着一面刻满了符文的石壁。简禾定神,默念法诀,旋动石把。

结印蹭地雪亮一闪,紧闭的沉重石门轰然一震,朝两侧缓缓打开。

简禾心中一喜,猫着腰闪了进去。

系统:“……”

密室别有洞天,数十排木柜,上千个抽屉,寂静无声,落针可闻。空气里弥漫着一股甘香微涩的草药味,正对门边摆放了十埕酒,内里泡着黑乎乎的兽甲和兽鳞,晃一晃,还能听到回声。

简禾环顾一周,把蜡烛放到了地上,搬了张梯子爬高爬低。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她终于苦逼地找到了想要的东西了。

半敞开的抽屉中,华锦包裹着十多粒珍珠大、质感半透明的丹药,静静地躺在了木盒里。

简禾捻起了一颗,跟系统确认道:“这就是混元金丹了吧?”

系统:“没错。”

简禾如释重负地狠狠吐了气:“终于找到了!”

今晚,她宁可撒谎也要撇开玄衣,铤而走险地溜回来,就是为了回来偷这玩意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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