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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章:东窗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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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等陈凯之开口,宋押司便道:“虽没有参加,也不曾报名,可是选俊使一眼就相中了凯之,早已放了话,说是陈凯之不需参加遴选,直接进入决选,现在通过遴选的有五人,凯之就是其中之一,明公请凯之去,就是为了这个!”

空气凝滞了。

所有人都脑子有点发懵。

这是什么鬼?

这么多人报了名,三下五除二就被划拉了下来,他陈凯之名都不报,闭着眼睛,选俊使,那位据传是太后娘娘身边的心腹,居然……对这位素不相识的陈秀才青睐有加。

宛如重锤,狠狠的砸在了张如玉的心口。

张如玉觉得自己的心口有些疼。

没天理啊这是。

还有王法吗?

陈凯之眉头不自觉地皱了起来,他不喜欢包办婚姻,即便是与荀小姐,那也是在多次接触后,感动于荀小姐对他的好,再加上二人慢慢熟络,若说情愫,自然是有一些的,可是这没来由的公主,让自己去选驸马,特么的是逗我?

对待自己的终身大事,陈凯之是自然是小心的,他立即摇摇头道:“此事为何我事先不知?恩公,这不是小事,学生对选俊,一丁点兴趣都没有,恩公请回禀县公,学生蒙选俊使垂爱,却志不在此,这选俊,我绝不会参加的。”

所有人又给惊得呆住了。

这家伙……居然当真拒绝了。

要知道,这家伙可是进入了决选,只要能入围,成为驸马的把握可就不小了。

不少人不禁为之惋惜起来,大家只恨不得一齐发出呐喊,放开那个陈凯之,让我来。

张如玉一屁股瘫坐回自己的座位上,心里五味杂陈。

陈凯之的话,犹如两道耳光,啪啪的打在他的脸上,纵使他脸皮厚,这时候也露出了羞色。

不是说人家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吗?

不是说人家高攀不上荀家吗?

不是说陈凯之不如去选驸马吗?

张如玉不甘地叹息,自己家世是他的千倍百倍,可自己想都不敢想的事,这好事,却都落在了这个家伙身上。

耳边听宋押司劝说着什么。

又听陈凯之毅然决然地道:“凯之,县公何尝不想问问的意思,可是选俊使说了,这是太后的意思,既是凤命,县公也是难违啊。凯之若是不肯,明公那里,只怕难以交代。”

太后?居然牵扯到了太后,太后的意思……

此起彼伏的,是倒吸凉气的声音,撞鬼了,他何德何能啊。

张如玉的脸上,骤然间像是没有了生气一样,居然从心底深处生出了悲愤的感觉,方才的嘲讽,如今数落回了他的身上。

陈凯之犹豫起来,终是叹了口气,不甘愿地道:“好吧,那学生先去见见县公,再作回绝的打算。”

说罢,他背了书箱,留下无数心如刀割的人,扬长而去。

他还跑去找县令,商量着怎么回绝?

张如玉如鲠在喉,坑爹呢这是。

等他抬起眸来,见有人看向自己时,便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也再不提请客的事了,匆匆地离开了这伤心之地。

…………

陈凯之随宋押司到了县衙,这一次,朱县令没有在后衙的廨舍见他,而是选在了公房,据说后衙已成了选俊使行辕,连朱县令都搬出来住了。

陈凯之见到了朱县令,箭步上前道:“学生见过县公。”

朱县令和颜悦色地道:“凯之,来的正好,来坐下说话。”

态度颇有亲近长者的风范。

陈凯之心里想,分明是想忽悠着我去选驸马,张口想说什么,朱县令压压手,不给他说话的机会,他叹了口气道:“其实老夫早知的志向,所以当那张公公提出的时候,老夫是为挡了的。可惜胳膊拗不过大腿啊。老夫知道要说什么,可是凯之啊,无非是决选而已,若是当真不请愿,决选时装聋作哑就可,想要从俊彦中脱颖而出不容易,可想要平庸,难吗?”

挺有道理的样子。

陈凯之有一种拨云见日的感觉,知道若是再拒绝,就是不识好歹了,便颌首点头道:“是,学生明白了。”

朱县令松了口气,心里又和陈凯之亲近了几分,不禁道:“说来也怪,这张公公,只看了的学籍,便对青睐有加,起初,老夫以为是那篇文章起得作用,可旁敲侧击,却又不是这么回事,这个张公公,有些古怪。不过这不是关心的事,有鸿鹄之志,不屑于做这驸马,便更该比别人更加努力,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千钟粟。”

陈凯之讪讪一笑,其实有时候,他觉得朱县令这个人有些让他摸不透,总感觉此人的城府太深了,可今日与他攀谈,却觉得亲近了不少。

只是人家是县令,自己是个秀才,纵然对方欣赏自己,陈凯之也没有逾越什么规矩,眼看时候不早了,便告辞而去。

背着书箱回家,心里虽有烦恼,可日子却还要照旧。

回到家中,见陈无极还在读书,陈无极其实是个很乖巧的孩子,虽然只比陈凯之小一岁多,可在陈凯之的心理年纪比他多得多,所以是将他当孩子看待的。

“饿了没有?”陈凯之放下了书箱,一面云淡风轻地问。

陈无极放下书,旋即道:“陈大哥,方才那位荀伯父来了。”

“又来了?”陈凯之微微皱眉。

陈无极歪着头,努力地组织着语言:“他是一瘸一拐来的,说什么东窗事发了,哎呀,要小心什么的。”

“还说了什么?”陈凯之的表情愈发的古怪,一瘸一拐,谁揍了他吗?东窗事发,莫不是被那荀夫人抓住他胳膊肘往外拐?

陈无极咂舌,笑呵呵地道:“后来……就跑了。”

“噢。”陈凯之只淡淡应了一声,没有太放在心上,人家的悍妻揍老公,关自己屁事。

转眼便是决选的日子,陈凯之穿得很朴素地出门,无极闲来无事,陈无极也跟着一道去。

外头下着霏霏细雨,金陵多烟雨,陈凯之早已习以为常了,撑着一柄油伞,伞面朝陈无极那边斜了一些,自己的左肩却是打湿了,陈无极是很乖巧的孩子,见状之后,不禁道:“陈大哥,我不怕淋雨的。”

陈凯之朝他温和一笑道:“我也不怕,待会儿,打湿了也好,显得狼狈一些,今日我是去划水的,嗯,叫什么呢?对了,叫做重在参与,也没必要出彩,年纪小,不要淋病了。”

陈无极沿着长满了青苔的石路里徐行,突的眼睛一红,道:“从前虽是杨道士将我养大,可是我很不喜欢他,他性子阴晴不定,时好时坏的,后来……他死了,我浪迹在市井,别人都瞧不起我,欺负我,唯有陈大哥对我好。我……”

陈凯之总是淡然处之的样子,这是气度,这年轻轻的躯壳之下,却藏着一个八面玲珑的心,正因如此,他总能很理智的知道自己应当做什么,不应当做什么,他是理性的,可唯独面对和自己一样,在这世上孤苦无依的陈无极,他心里也有柔软的一面。

陈凯之很自然地道出一句话:“因为我是的大哥呀。”

因为我是哥,所以对好是应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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