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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农汉宠妻日常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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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其他人,但是在我眼里,媳妇就是世界最好的存在,无人可比。

------沈大郎

等孤笙歌缓缓醒来,映入眼帘的是一间低矮的茅屋,因为风吹日晒,颜色已经呈淡灰。

再看看一个大坑上的床就是一番盖着的被子,床尾放在小的柜子,简单得很。

四周都是陈旧的摆设品,缺角的木桌,地面还是有些坑坑洼洼。

这个家……还真是独特啊,孤笙歌嘴角一抽,也清楚的认识到她这是进入了任务世界。

只不过上一秒她还在豪华别墅,下一秒就破烂茅屋,这个差距有点大。

调整好情绪,她也开始接收原身那疯涌而至的记忆。

原身叫红梅,这个是被买回去后统一取的名字,她自己的本名早就忘记了。

她之前在京城,在侯爷府的嫡出大小姐身边做丫鬟。

因为手脚灵活,为人也是机敏,所以做了六七年的时间成为了一等丫鬟。

可以进入小姐的院子做贴身伺候,虽然不是最受宠的丫鬟,但也是不错的。

原本好好的,只等待大小姐为她寻一府里头的下人许配,以后的生活就是这样了。

可是事情就不同了,和另外一个丫鬟发生了矛盾。

因为她们一起看上了一个年轻管事,而那个管事对原身也是挺好的,有走到一起的趋势。

可是最后那个管事却和另外的一等丫鬟在一起了,因为那个丫鬟的母亲是小姐身边得力的嬷嬷,在后院有点地位。

后来因为嫉妒原身漂亮的容貌,那个丫鬟让她母亲使点计谋让原身犯了个错,就这样被发卖出来。

一个丫鬟而已,大小姐知道了也不会去管,所以就被嬷嬷发卖到了偏远的水镇。

当然,这个只是原身的背景,和剧情根本一点关系都没有,只是世界的自动补充。

接下来被一个乡下农汉给买回去,也就是男配沈大朗,一个乡村大汉,和这里的农家汉子没有什么不同。

最不同的就是他当过几年的兵,脸上有一道令人害怕的疤痕,而且打得一手好猎,除此之外也就没有了。

身为侯爷府的大丫鬟,即使是个下人但是走出去也比很多人好太多了,原身自然心里非常不平衡。

而且沈大郎的样子那么恐怖,更加不可能会喜欢。

她想过的日子根本就不是地里生活,最后她看上的是三湾村里头一名读书郎,长相净白秀气,是当朝的审美。

而且这个读书郎学识非常好,极有可能考上秀才,当个秀才娘子也是不错的,地位挺高。

但是这个读书郎可是男主角,当然会和女主角在一起了,对原身的献殷勤,勾引,偶遇那是不看一眼。

可是原身像是着魔了一般不断去招惹,甚至去勾搭村长的儿子留做备胎,显示自己的优越性。

这一切都落在沈大郎的眼里,沉默寡言的他一言不发,每天回家都是默默承受原身的谩骂。

最后原身实在是做得太过分了,沈大朗将自己的财产留下,也将这几间茅屋留给原身,独自一人拿着包袱离开,没有回来过。

这时的原身已经完成了恶毒女配的戏份,被男主角厌恶到极点,被村人骂,最后被村里人驱赶出去。

这时候她才发现,原来最美好的幸福就在她身边,但是都被自己给作没了。

后悔的情绪一直占据原身的心,最后在镇子上开了一家绣坊,专门为人家刺绣谋生活,专心等待沈大郎回来。

可是春去秋来,她从乌黑到白发,最后死亡了也没有见到过沈大朗一眼。

这是一个不作死,就不会死的故事。

孤笙歌觉得这个原身真的是能够闹腾,也不是所有的后悔都能得到好的结果。

“所以她的愿望是什么。”

不管如何,她是来实现愿望是,不是来评价别人的人生。

只要知道自己要做什么就好,何必去在意那么多无所谓的东西。

明明不是自己走过的人生,很多人总会想要去评价一二,以此显示自己聪明,看到清,看到明。

可是如果那么容易的清楚明白,世界上也就不会有后悔这个词。

连机械的钟表都会有出错的时候,更何况是每时每刻都在进行思想活动的人类。

立白的声音在她脑子里出现,“原身的愿望,就是和沈大朗幸福的过一辈子。”

孤笙歌了解点头,也没有出乎她的意料之外。

因为原身只身一人等待沈大郎回来,现在自然是会和他在一起。

躺着有点累,孤笙歌窸窸窣窣的起身,慢吞吞的走到了外边。

房子周围仅用竹篱笆围了个圈,院内杂草横生,几件布衣乱挂,是单身男人住的典范。

更为独树一帜的是,本该悬挂着衣物的晾衣绳上,挂落着一排淹好的腊肉,风一吹过……那味道简直了,呛鼻子。

而且那个屋顶上的茅草都破烂了很多,黄土堆砌起来的墙壁有了裂痕,真怕来一场狂风大雨就会倒塌。

孤笙歌心中哀叹,她想过沈大郎的住所非常破旧,但是没想到,竟会破的如此潦倒。

也难怪原身瞧不上了,即使是个下人,但是身为侯府里头的一等丫鬟,她的生活条件也是好了不止一个档次。

由奢入俭难,不是谁都有那个好心态去调节过来的。

现在是原身被买回来的第三天,一切都没有开始。

因为原身没有给过沈大郎好脸色,同在一个屋檐下,两人没有讲过一句话。

沈大郎觉得买回来的也是他媳妇,而且他媳妇那么漂亮,不能受委屈了,决定要举办一个好的婚礼。

而且破烂的茅草屋他一个人住没有问题,但是不能让媳妇和他一起住吧,决定起房子。

所以昨天的时候已经进山里头打猎去了,现在已经是秋天,存钱起房子好过冻。

眺望远处,高山低谷,田间金灿灿的稻子在风吹过,像麦浪一般壮观。

深吸一口现代没有的新鲜空气,孤笙歌觉得心情舒爽了很多。

转眼间看到杂乱无章的家里,她又戚眉了。

以后都要住在这里生活了,自然是要收拾干净。

要是让她像个野人一样生活,还不如立马去见马克思好了。

想去厨房做点吃的填饱肚子,菜米油盐酱醋是有,还有腊肉,可是一点其他的配料都没有。

最后没法子,再加上孤笙歌也不是个会做千奇百样饭菜的人。

最后直接用白米饭,配上从小院子掐一点有些暗黄了的大白菜炖烂肉,也可以吃了。

纯天然食品,味道还是不错的。

吃饱喝足,她挽起袖子,发现原身很白,十指葱葱,想必没有过这些粗活。

她一时间不忍心这双漂亮的手受到伤害,不过还是里里外外的将家里面刷了个遍。

不能用的丢掉,有用的都放到储物房。

还有这个晾晒腊肉的地方,真的需要换一个位置。

放在风口处,一出门就可以闻到了。

要是每天闻着这个味道生活,简直就是“欲仙欲死”了都。

等一切都做好,原本的斜阳高照的热烈朝气,已经是夕阳西下,变成了迟暮打盹的老人了。

一天下来,她忙得跟个陀螺一般,以前在外讨生活的时候都没有如此累过。

孤笙歌累瘫了,趴在一颗没有绿叶的桃花树下的石板桌子上,心里直直感叹:勤奋都是压榨出来的。

如果经纪人看到她如此的积极,肯定会屁颠屁颠的去接一堆戏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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