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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 小巷子,滋生罪恶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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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幕中的小巷子是个美好的地方,那里藏着无数美味,总是在夜深人静时飘出带着香味的烟雾,混合着或高或低的谈话声、低笑声,渐渐生出许多温暖的人情味,味觉、嗅觉间的真实让人沉迷。

凌湛摸着圆滚滚的肚子,仰天长叹:“啊,好饱啊,怎么办?”

凌天宥也摸着圆滚滚的肚子,直不起腰来,道:“姐姐,我就说你是眼睛大肚子小吧,你不相信我,非要点这么多。”

“哎呀,你也知道我好不容易放出来了,当然要吃个够啦!”

凌天宥笑了:“别人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刑满释放呢!你这样,让人知道你是莫家当家的夫人,可怎么看莫家呀!”

凌湛无所谓地耸耸肩,把一瓶酸奶递给天宥,说:“喝点酸奶,消化消化,再继续吃!”又继续道:“我这个人很客观的,莫家厨师做的东西的确是很好吃。不过我更喜欢这种充满烟火气和人情味儿的地方,感觉味道都变好了呢!”

“我也喜欢,我也喜欢!”凌天宥一边喝着酸奶一边猛点头,“如果不是姐姐,我都没有机会吃到这么好吃的东西呢!”

凌湛笑着轻轻弹了一下他的脑门,道:“那我们以后要经常出来寻觅好吃的!”

凌天宥猛点头。

隔壁烧烤店的门被推开了,一群人乌泱泱地涌出来,吵吵嚷嚷骂骂咧咧的。凌湛探头瞟了一眼,看到是一群年轻的男生,都喝得不少。再仔细一看,中间还有一个女生,似乎喝得很醉了,由两个男生扶着,可那两个男生的手却不老实,看似无意地,慢慢从腰的位置往下挪了。

凌湛摇了摇头,算了算了,管不着那么多。

“姐姐!”凌天宥忽然指着那群人叫起来。

凌湛无奈地道:“是,我也看见了。不过,人家本来就是一起来的,是朋友,我们也不好说什么吧。”

“不是,不是!”凌天宥着急地站起来,“那个好像是凌晓萱呀!”

哈?!

凌湛看凌天宥跑出去了,连忙跟上去。

凌天宥说得没错,那个女生真的是凌晓萱,喝得迷迷糊糊的,倚在其中一个男生的肩头。那男生凌湛没有见过,但依稀记得他的身形,还有他的摩托车,是之前偷偷送凌晓萱回家的那个小混混。

“干什么,臭小子,别挡路!”其中一个人对凌天宥呼呼喝喝的。

凌湛在一旁看着,不动声色。这样看来,那个扶着凌晓萱的男生就是她的男朋友了,那她似乎没有必要干涉。可是看看这一群人,六个男生,一个女生,他们要带她去什么地方,要做什么,恐怕凌晓萱是完无力招架的。

这也是凌天宥要跑来阻止的原因。

而凌湛,因为凌天宥的原因,必须站在这里。

“听不懂人话吗!”凌晓萱的男朋友提高音量吼道,“臭小子,赶紧让开,别让爷揍你!”

凌晓萱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盯着天宥看了半晌,认出了他,便笑道:“不许这么大声,这是我弟弟。”

那人愣了愣,看了看周围的另外几个人,忽然换上亲切的笑容,道:“原来是晓萱的弟弟呀,那我们是一家人,一家人!”

“谁跟你是一家人!”凌天宥冷冷地对着那人道,“我姐姐喝醉了,把她交给我,我带她回家。”

“哟,脾气还挺大的,这一点可不像你姐姐。”另一人笑嘻嘻地说着,走上前要捏凌天宥的脸。

凌湛快步上前,一把抓住那人的手,道:“我看是你听不懂人话吧?把人放下。”

众人这才注意到凌湛的存在,仔细一看,相互交换了眼神,“哟,这位大美女又是谁?别这么凶嘛,我们和晓萱都是朋友,既然遇见了就是缘分,不如找个地方好好玩一下?”

凌湛的耐心已经耗尽了,不想跟这些人再废话,上前去搀凌晓萱。谁知凌晓萱一把甩开了她的手,道:“滚开!你以为你是谁呀!我的事情你管得着吗你!”

凌晓萱的男朋友一听,更有底气了,道:“听见没,晓萱不愿意跟你走!再说了,你又是谁呀,莫名其妙地出现在这里,我怎么可能把晓萱交给你!”说着赶紧叫上其他人离开。

凌天宥再次上前阻拦,对凌晓萱说:“你喝多了,先跟我回家吧。”

凌晓萱不耐烦地挥挥手,指着凌天宥,说:“你也别来管我,你不是一天就跟她好吗,她才是你的亲姐姐,你别多管闲事!”

乌泱泱的一群人在巷子口骑了摩托车离开了。

“姐姐,怎么办?”凌天宥着急地拉住凌湛。

凌湛看着天宥急切地眼神,无奈地叹声气,道:“走吧,去开车!”

大G一路尾随着五张摩托车而去。在车上,凌湛对凌天宥说:“我告诉你啊,我这可是为了你才追上来的。如果今天只有我一个人碰到凌晓萱,我是不会管她的。”

凌天宥也知道凌湛说的是实话,连忙道:“我知道,姐姐你最好啦!虽然我也不喜欢凌晓萱,也不想管她,但不管怎么说,她还是我的姐姐--括弧,血缘关系--今天这种情况,我也不能完丢下她不管。”

凌湛拍拍他的头,说:“你是对的,我懂。”

前面的摩托车似乎发现了他们的车,突然加快了速度,不多时便消失在弯弯绕绕的小巷子中。

“姐姐,他们发现我们了,怎么办?”凌天宥着急地道。

凌湛“唰”地把车停在路边,连忙下车来。

小巷子不但是美食天堂,也是滋生罪恶的土壤。凌湛在心里默默地感叹道。

看着凌天宥快急得跳脚了,凌湛看路边停着一辆摩托车,哈雷突破者,高配ABS防爆系统,大型Gasser车轮,车身低而狭长,充满侵略性,完是凌湛喜欢的类型。但现在没时间欣赏了,凌湛长腿一抬,跨上摩托车,狂摁喇叭,车主马上就出现了,本来不太耐烦,看到凌湛,脸色立即缓和了,笑道:“想兜兜风吗?”

凌湛打量着这人,长相帅气,肌肉男,脖子上有露出来的纹身,眼神坦荡荡,倒不是阴险的人,于是笑道:“我现在有点急事,想借你的摩托车一用,事情办妥了,带你兜风,怎么样?”

“你带我兜风?”纹身男愣了愣,哈哈大笑起来 ,“我怎么知道你不是骗子?你知道我这车不便宜吧?”

凌湛笑了笑,下巴一抬,说:“我把我弟弟留在这里,一个小时之内,我肯定回来。”

“行!一个小时!”纹身男话不多,钥匙抛给凌湛。

哈雷的轰鸣声在巷子里渐行渐远,纹身男与凌天宥对视一眼,说:“你姐姐一直这么酷吗?”

凌天宥耸耸肩,说:“别问了,她结婚了。”

夜色笼罩下,曲里拐弯的小巷子里更多是寂静无声的漆黑角落,摩托车的轰鸣声便显得更加清晰了。凌湛循着声音跟上去,绕来绕去,出了巷子,那些摩托车却不知所踪了。

凌湛把摩托车停下来,心想,糟糕了,跟丢了。

巷子尽头是一条马路,似乎已荒废许久,路面破烂不堪,想必以前经常有重型货车行驶。马路的另一边,是一排废弃的厂房,房屋低矮,漆黑一片,变了形的铁门上锈迹斑斑,路边远远地有一个路灯照着,还不至于伸手不见五指。

想来,那群人应该不会走得太远,特意绕来这种地方,总不可能是来观光一下就离开的,应该就在这些废弃厂房中的某处了。

凌湛侧身从铁门开着的缝进去,尽量不弄出什么声响。她一个人对付那六个,想要制服他们并脱身完不是问题,但最大的难题是她要带走凌晓萱,并且是喝醉了的凌晓萱,想想就头疼。

不管了,先找到人再说!

进到厂房里面,便是伸手不见五指了,好在凌湛以前执行任务,潜伏在黑暗中行动是常有的事情,倒也不觉得慌乱,脚步小心翼翼地往前挪动着,凝神听着黑暗中的声响。

忽然,脚底传来钻心的痛,凌湛强忍着没有叫出声来,慢慢挪到墙边,扶着墙,把扎进脚底的钉子用力拔了出来。

“唔!”凌湛咬紧牙关。

三公分的钉子,扎进去了,偏偏她今天穿了一双平底休闲鞋。“早知道今天应该穿防水台超高的鞋子来的,丑点就丑点吧,总比被钉子扎的好。”凌湛小声自言自语道。

继续摸索着墙往前走,走廊边上是破烂的玻璃窗,外面马路上的灯光照了进来,视线好了一些。

正在凌湛怀疑自己是不是找错地方的时候,突然听到有声音从走廊尽头传来,压低的笑声中间夹杂着轻微的女声,只是这些声音含混不清,听不真切,尤其是那女声,都是咿咿呀呀的,没有一句完整的话,像是被人捂住了嘴!

凌湛连忙忍着痛加快步伐,沿着走廊一间一间找过去,每一间都是漆黑一片,都没有人。走廊尽头是楼梯间,声音愈发清晰了,是从楼上传来的!

“你好了,下一个到我!”有一个声音笑着说。

“你快一点,我还等着呢!”另一个声音发出不怀好意的笑声。

“知道了知道了,特么的,”又一个声音发出喘息着,“谁叫你哥我身强力壮,怎么可能这么快就结束呢!”

“哈哈哈……”淫乱的声音此起彼伏,被空荡荡的房间无限放大,“反正这娘们儿在我们手里,我们可以玩个够!”

“欸欸,你拍照别拍到我的脸啊,拍这娘们儿!有了照片,她是一个字都不敢说出去的!”

“嘭!”突然,门被用力推开,破烂的门板种种摔在地上,激起厚厚的灰尘。

“谁!”屋里的几个人一下子愣住了。

门口的人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背着微弱的光,看不清脸,浑身散发出强烈的杀气,令人颤栗。

凌湛狠狠地咬着牙,看着屋内的情形。

凌晓萱被绑在一张破烂的桌子上,衣服被扯烂,裙子被扔在地上,裸露着仰面躺在桌上,眼睛里充满了绝望,眼泪不停地淌着,妆花得一塌糊涂,嘴里被塞了一团破布,让她说不出话。

桌子边上围了那六个人,有两个人用手机的电筒打着灯光,还有两个人在拍照,一个人正在桌前蹂躏着凌晓萱,而另一个人,在旁边解开了皮带等候着……

……靠!

凌湛几乎咬碎了后槽牙。

她慢慢从地上捡起来一根木棍,一句话不说,冲上去朝着一个人就是当头一棒。其他几个人反应过来,提裤子的提裤子,找武器的找武器,趁着这个时间空当,凌湛又放倒了一个。

“是你!”那个所谓的凌晓萱的男朋友认出她来,一边掂了掂手头的木棒,一边说道,“你敢一个人跑来,胆子倒是不小!”

“她看见我们了!”那个提裤子的吼着,“别跟她废话,不能让她就这么离开!”

不能让她就这么离开?凌湛听了,冷冷一笑,慢慢往前走两步,走到桌边,把手里的木棍放下来,然后慢条斯理地开始脱外套,一边脱一边笑道:“好啊,既然来都来了,我就陪你们好好玩一玩。”

几个人面面相觑,不知道她这是什么意思,总之觉得不是什么好事。

凌湛把大衣盖到凌晓萱身上,然后悠悠地重新拿起木棍,举起来对着凌晓萱的混混男朋友,轻笑道:“你叫什么名字?”

“大家都叫我小健,怎么?”

“小健……”凌湛玩味地重复着这两个字,“你跟我说说,你不是晓萱的男朋友吗?”

“男朋友?”小健像是听了什么笑话,“怎么说呢,虽然她是这么想的,但我并不这么认为。不过,凌家千金,爱我爱得无法自拔,甘愿放下身段,什么都愿意为我做……啧啧,这也够我吹一辈子牛的了!”

凌湛低头瞟了一眼凌晓萱,她的双眼发红,眼角的泪水愈发汹涌,但嘴里没有发出一点儿声音,那眼神中的痛让凌湛不忍心多看。

“说实话,其实我也有过一点动摇的,”小健继续笑道,“不过话又说回来,谁能说这凌家千金不是一时兴起,看着我新鲜,把我当玩物呢!”

“你新鲜?玩物?”凌湛冷笑道,“你未免太看得起你自己了吧?凌家扫地的小哥都比你长得好看!”

“你!”小健脸色很难看,顿了顿,又笑了,“可是凌晓萱偏偏就是看上我了,还爱得要命,有什么办法呢?”

凌湛轻轻一笑,道:“晓萱这个孩子呀,什么都好,就是过于有爱心了,见到路边的流浪狗什么的,总是忍不住要去摸两下,喂点吃的。其实她不知道,野狗就是野狗,身上不但长满了虱子,还会咬人!”

小健愤怒到满脸扭曲,从身后掏出一把匕首,指着凌湛,道:“爷今天就让你尝尝爷的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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