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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 好久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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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必等了!”李英已经抵达,带着自己训练的精锐壮士进屋,道:“夫子既然未死,为何三年不出现?”

郭松叹息道:“我也是逼不得已啊,毕竟从九幽冥府爬出来花了我不少时间。这次可没有天降神土救我。”

郭松第一次被南华老仙劈死的时候,他们在场目睹了,也亲眼见证了他死而复生。“想杀我,只怕是神仙亲自出手都不成。”

这时养一箭也到了,他也带着人。

郭松道:“多亏当日三当家的手下留情。”

养一箭很惊讶他没死,但却最淡定,缓声道:“当年你饶我一命,我才有今日。我箭头射偏几寸,也不碍事。”

刺杀行动的情况,三兄弟早就清清楚楚,他们其实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妥,毕竟郭松对他们有大恩,留他一口气,也算顾及到了情义。只是郭松被山洪淹没,那就怨不得他们了,是老天不给活路。

可今天才发现,哪里是老天不给活路?这分明是老天的亲儿子,死死地护着呢。天打雷劈,刀剑水火都杀不掉的人,哪里还能以凡人考度?

王大眼道:“多说无益。军师今日来,也不是来话家常的,有什么事情直说。”

郭松收敛起笑容,道:“我来拿回我的东西!”

王大眼立刻下令,“动手!格杀勿论!”

“轻松。”郭松将袍子裹了龙魂枪丢上假山,狐尾软甲覆盖起来,迎面一爪子,便直接撕破了一人的脖子,血肉飞溅在白色天衣上,滴水不沾,干干净净。

家仆们的刀剑砍在天衣上,连破防都做不到,郭松反手一爪子,在狐尾软甲面前,这些铁器都如土灰一般脆弱。

三两步,郭松已经逼近了李英。迎面一个精壮汉子来战,郭松化爪为刀,直挺挺的一掌贯穿其心胸,一团血柱直奔李英面颊。

“看剑!”李英躲开血柱,拔剑出鞘,以慎独之锐利,斩向郭松。

“乒。”爪子和剑刃交锋,爆出一声脆响,剑刃带过天衣,竟划开了一道口子!只是天衣迅速自我修复,剑刃还未收回,口子已经消失。

这一击,李英感觉到虎口发麻,几乎拿不稳剑柄。拳怕少壮,郭松正值巅峰,而且战斗力明显高他们一档,他们早已过了巅峰,这三年虽然保持着训练,毕竟不当土匪了,危机少了,武力荒废是难免的。

“别走神!”慎独剑的锐利程度超出郭松的想象,以凡人锻造的武器来讲,可以轻松切开天衣,足以证明其宝贵。

一旁的养一箭朝他射出一箭,他都懒得躲避,箭矢根本破不了防御,他这种方位的铠甲,火箭的石灰也没有影响。

“啪。”箭矢命中,疼痛感清晰的传到肉体上。“奶奶的,我真是活该。”郭松心里暗骂,养一箭的弓,是“和弓”,也就是现代日本弓道所用。在汉末时期,日本岛上都没像样的弓,自然汉朝也没有这种制式。

郭松当初制作和弓,是为了开发武器。在冷兵器时代,弓的地位是毋庸置疑的。女娲村这些年,英国长弓、蒙古弓、中国复合弓、和弓等,都作为试验品被制作了出来。受限于生产力和原材料,数量少。

和弓的穿透性是这些弓中最强的,三十米之内,能贯穿人体30厘米以上,破轻甲也是非常轻松。和弓由于其特殊的造型,上长下短,极为难练。可一旦拉满弦,便会画出“黄金分割”般的优美弧度,射箭的仪态优美,颇有“道”意。

可难度越高的武器,训练成果也就越差。郭松本人也只会摆摆姿势,水平估计不如日本弓道部的中学生。他更喜欢使用复合弓,容易拉满,也便于连射,在骑射和树林间具有很大优势。

和弓在训练场里使用,的确是优美帅气,可以训练优化使用者的仪态。在日本战争史上也有极为重要的地位。可放到了中国这种骑兵遍地走,转战千里的国家,这种弓箭的实用性基本为零。

在女娲村和西柏亭,唯一一个熟练掌握和弓的人,便是养一箭。

养一箭平日里用的还是朝廷发放的制式弓,在同时代已经是顶级武器。可今天大概是考虑到了作战环境狭小的问题,选择了和弓,箭矢极快,且弹道笔直。同样未能破甲,却实实在在的让郭松感觉到了疼痛。

郭松回头看了一眼养一箭,讥讽道:“用我制作的东西来对付我?”

养一箭默然。

一箭不中,两人距离已经不足以发射第二箭,和弓的特殊造型,使得连射速度极慢。环境也不容他另外挑选狙击点。

李英勉力再度还击,可郭松太快,一手抓住他的手腕,一手已经掐住他的脖子,稍一用力,慎独剑掉落。郭松立刻松开他,抬起一脚把他踢飞,拿起慎独,反手一剑便将一颗家丁的头颅斩下。

“朋友,好久不见。”郭松抚摸着慎独的剑刃,感受着它的锐利,久违的兴奋感在他血液里流淌。望着府上的这几十号人,犹如看着一群绿油油的韭菜,冷声道:“这将会是场屠杀!”

王大眼大喝道:“列队!不要慌乱,服从命令!”

郭松淡然一笑,脚下发力,瞬间到了军阵之前,中二之魂燃烧起来,低语道:“厮杀吧,慎独。”

剑光闪过,掉落了一地刀剑。对于这群人,郭松可不会有任何客气。既然拿起武器上了战场,就得有必死的觉悟!

战争,就是将能量尽可能精准的丢进地方阵地。郭松做到了,慎独剑准确无误的将他手臂发出的动能传达到了每一个目标之上,它验证了人体的脆弱,生命的卑微。只是一条薄薄的,几乎看不见口子,就足以致命。

对手没有做到,尽管他们人多势众。可唯一能穿透目标防御体系的武器,就握在敌人的手中。他们输出的所有能量,都撞上了一堵坚不可摧的墙壁,犹如天与地的鸿沟,如此接近,却又不可逾越。

“够了!住手!”当三分之二的人倒在血泊之中,王大眼终于下令停止进攻,他意识到继续战斗只是无谓的牺牲。士兵也是爹生娘养,都有妻儿子女,无谓的牺牲是不道德也是不负责的。

“冤有头债有主。当日去杀你,我未派一兵一卒,今日你要复仇,就取我们三人性命即可,不要再牵连他人。”

郭松吹落慎独上的血滴,缓声问:“大人府上可有钱财?”

王大眼点点头,道:“这几年也攒了不少钱财,你若要,就拿去。”

郭松收起剑,冲龙魂一招手,重新披上了袍子,消去头盔,微笑道:“赔偿给他们吧,作为抚恤金。”

言毕,就往外走去。王大眼急忙问:“你不杀我?!”

“我只是来取回我的东西。”郭松扬了扬手中的慎独剑,淡然道:“你们能有今日,是你们努力的结果。我们出身差,能当三年县令不被撤职,是要下苦功夫的。”

王大眼道:“你不报仇,我便要发出告示通缉你!”

郭松道:“不过是增加一些枉死鬼罢了。”

推开门,狂风暴雪迎面而来,吹得袍子猎猎作响。郭松道:“告诉赵易,我回来了。”

看了一眼躺在地上喘不过气的李英,笑道:“二当家老了。”说罢,仰天大笑出门去。

驾着小船继续顺流而下,嘴里哼着歌曲,“Onaslowboattoa,Iwillbe,Iwillbe.Inthesea,whethere,Wewillseewhatwillbe……”

灵寿县的下游,便是赵云家所在的真定县。到了这里,就能看出两地县令的治理水平,或者说重视程度。河面上漂浮着死尸,道路上堆积着骸骨。若不是正在冬天,只怕方圆数里都会臭不可闻,瘟疫便会自然滋长。

郭松来此的目的只有一个,招募赵云。虽然历史上的赵子龙并不是能指挥千军万马的元帅,却也是不可多得的良将。何况以自己如今的资本,赵云是最有可能招募到的人。

赵府的家丁告知,赵云昨日已经出发去幽州学艺了。扑空了,郭松只好委托家丁帮忙捎口信,“请转达赵云,西柏亭郭松回来了。”

小船继续顺流而下,到了九门县境内。尽管是冰天雪地,路标不显,郭松也找到了自己的老家。亲生父母连遗骸也没有,他都无法立碑。只能来这废墟凭吊。摸出那一颗陶豌豆,这是父母留下的唯一纪念了。

“王壮真是有心。”那日他被暗杀,学堂失火,是王壮从废墟里找出了陶豌豆保存了下来,否则,他就要失去唯一能纪念亲生父母的东西。

“他日孩儿功成名就之日,再来为两位正名。”

三鞠躬,寄托哀思。

走到赵易老宅,早已看不到昔日的痕迹。依然能记得,十三年前那个求救的孩童,如今却成为宦官之子,尊荣无比。

“我当时早有预料的。”郭松自嘲的笑笑,赵易和他一直不是一路人,这种价值观的差异是天生的,他花了十年的时间教育他,比九年义务教育还长,却最终还是师徒反目。“教育,教书育人而已。死亡,有时是最好的教育。”

搓了一个雪球,远远的抛掷出去,大吼一声,将心中的积郁发泄出去。收起狐尾软甲,感受着寒风凛冽,继续漫步向毋极县。那里,有他的温柔乡;那里,有他的摇篮曲;有一个男人的部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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