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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七章 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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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在路上有一搭没一搭地闲扯着,后半段路程麦克雷干脆睡了过去。

麦克雷从花村找回记忆后,才有机会做一些修改记忆前没有做的事情。比如为66号公路战死的兄弟一一扫墓。

经过奴巴尼和66号公路,麦克雷情同手足的兄弟几乎死伤殆尽,魔术师、堡垒等等,都因为他的选择而丢失了年轻的生命。他现在孤寡一人,形单影只,也少了许多义务和责任,干脆挨个儿为死去兄弟祭奠。若是遇见谁的家人贫苦难以生活的,就悄悄施以援手。

只有这样,他的心情才能好过一点。

好在他在死吧死吧帮也曾任要职,资产丰厚,足够他挥洒。

与其说是祭奠,其实也可以说是赎罪。他以一步一拜朝圣的心情,一路走来。

堡垒,是他赎罪之路的最后一站。

斯图加特机场在斯图加特市中心以南十几公里。方天驱车向北,在距离斯图加特市中心还有五公里的时候,向东转换方向,驶进郊区的一个小镇。

堡垒的故乡。

方天把车停靠在一间旅馆中,和麦克雷下车。

“你不是去市中心吗?”麦克雷开了间房。

“天都黑了,明天再出发吧。”方天顿了顿,道,“我和堡垒也有并肩作战的情谊,也容我为他扫墓祭奠。”

两人各自在旅馆开了一间房,自行休息,一夜无话。

翌日,两人被连连作响的礼炮声惊醒。

方天擦着眼屎推开门,只见小镇的路上行走着各式各样服装的人。有华贵的礼服、有笔挺的西装、有牧童的粗麻服,有保守的修女服,有挂着鱼竿打渔装扮的,有佩着镰刀锄头的农民服装。这些人脸上挂着笑容,手里持着啤酒,喜气洋洋,其乐融融。

“大白天的百鬼夜行?”麦克雷从隔壁钻出个脑袋,然后马上被路上行人手上的啤酒吸引住了,“运气这么好!?难道我要转运了?”

嗖的麦克雷把脑袋缩回房间,不到十秒钟,麦克雷就换好了一套西部牛仔套装,推开门,趾高气昂地往外走。

“什么事儿这么开心?”方天原本就是和衣而睡,脸也懒得洗,随便抹了一把跟在麦克雷后面。

“啤酒节啊!啤酒节!”麦克雷兴奋地小跑起来,“牛仔的最爱,啤酒呀!”

德国人算是世界上是最喜欢喝啤酒的人了。

每年九月末到十月初,持续整整两周的慕尼黑啤酒节,和英国伦敦的啤酒节、美国丹佛啤酒节并成为世界最负盛名的三大啤酒节。

而在德国境内,还有德国第二大啤酒节——斯图加特啤酒节。

除此之外,一些小镇中也会按照自己的习惯,在一定时间举办自己的啤酒节。

镇民会在空地上搭建大棚,每个大棚里面是不同的人酿造的啤酒。各式各样的啤酒,举杯狂欢。

镇民们把自己酿造的啤酒摆放到大棚里,自己则跑到别人大棚中畅饮。

麦克雷在最近的大棚中点了两杯啤酒,一杯递给方天。这里的啤酒一般是论升卖,通常一杯就是一升。

方天刚想推辞说自己只喝可乐,可看到身边所有人都热情洋溢地拿着啤酒杯,很自觉地把这句话咽回了肚子里。冰冷的啤酒灌入喉咙,畅爽几乎要呻吟出来。

德国人将喝酒视为每天的必修课,常常有人喊着“一天一升啤,日日做神仙”的谚语。在德国的各个公司中,员工餐厅里面摆放的不是各式的饮料,而是各种花色类型的啤酒,即使上班喝啤酒,也不会被人认为是不合适的。

这和奴巴尼很像。不过奴巴尼的啤酒,带着芬芳清香,喝啤酒更像是一种享受。

而在德国,啤酒就是每天必须补充的水。

一个是生活必需品,而另一个则是提高生活幸福感的源泉。

“干杯!”麦克雷撞击方天的酒杯,开怀畅饮啤酒。

“干杯!”方天脸上露出久违的笑容。男人有时候比女人还要感性,当有人向你敞开胸怀,你会忍不住以同样的胸襟回应对方。

大口大口的啤酒灌入身体,方天第一次这样畅饮,他终于明白,为什么有人会喜欢喝酒。在酒精的作用下,血液循环变快,身体变得兴奋,可以短暂地忘却烦恼。

方天和麦克雷的关系说不上多熟,只是通过朵朵间接认识。可几杯啤酒下肚,两个人已经搂着对方的膀子,一起撒尿,一起吹牛,如同多年的知己。

啤酒帐篷里面除了各式各样的啤酒,还有烤鸡、猪肘、煎香肠夹面包、裹着糖浆的坚果、烤鱼、牛肉汉堡等大量美食。这些啤酒和食物,都是小镇里的居民自己制作的,水平参差不齐,有些甚至可以说得上是难吃,可是每一杯酒,每一份食物里面,是满满的热情。

对客人的热情、对生活的热情、对人生的热情。

这是无法用味觉来衡量的。

在这样的环境里面,无论做什么,都有一种收获的满足感。

方天两个人原本就不是拘谨的人,酒精的作用下更加肆无忌惮。身体随着路边的音乐,疯狂摇摆、大笑、畅饮、暴食……这是啤酒的狂欢,也是人生的狂欢。无论生活有多艰难,只要有这样的节日存在,人们就能从中汲取生存的力量。

“你知道吗?”麦克雷醉醺醺地晃动手里的酒杯,道,“我偷偷塞了一个大鸡腿在裤子里。”说着麦克雷挺动下身鼓鼓的地方。

“哼,这算什么?”方天把手伸进衣服,抓住两个猪肘五根火腿来,“你看!”

麦克雷瞪大了眼睛,吃惊道:“你是怎么做到的?”

“嗯……”方天竖起手指在嘴唇前,“秘……秘密!”

两个人东倒西歪,醉得七荤八素,逐渐偏离了热闹的人群。小镇的人都跑去过节了,导致其他地方鲜有人迹。两人也不知道谁带的路,摇摇晃晃走近了小镇里的墓地。

大量常青植物,包围着整片墓地,里面花团锦簇,不像是墓地,更像是花园。

走近花园,就是扑面的芬芳。

死后若是葬在这样的地方,倒也是不错。方天突然升起这样的念头。

两人走到最新立起的墓碑前,上面写着堡垒的名字。

和他的墓志铭:

我愿成为他的剑,哪怕碎骨,也要攻向敌人;我愿成为他的盾,哪怕粉身,也要护其周。他是我的日月,我是他的星辰。我这一生,无怨无悔。

麦克雷看见堡垒的墓志铭,噗通一声突然跪在墓前,潸然泪下,情难自抑,终于放声大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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