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来还真是的。
三年中我的手指始终飞舞在键盘上,为我的生命中出现的人写下了一页又一页满纸的文字,字里行间尽诉我的情意绵绵。
以为睡着了,就不痛苦,就可以暂时忘了你。
反反复复。
那就在所有能够想起他们的时刻,默默为他们祝福:健康喜乐,永永远远。
鬼叔很失落。
听着李清照醉醺醺的低唱故乡何处是,忘了除非醉,听着李白惆怅的吟咏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
其实,爱,不过是在繁华落尽后留在身边的那一个。
我爱充满希望的春天,因为春天里有绿色;我更喜欢家乡,因为家乡有藏蓝的天、藏蓝的海,有藏蓝铸就的刚毅金盾。
既不给他办事,还想凭空收到他的廉价的感激。
也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喜欢上了文字,除了经常读书外,每当有一种情绪要抒发的时候,我总习惯码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