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时感觉这条路很漫长,总希望快点走到路的尽头,看见一个新的天地。
想起过去,在你离开我的日子时,我第一次感受到了人生一份从未有过的孤独,独自把自己生命的窗户关闭,我不想再见外面的阳光,那时的我只觉得阳光属于别人的,而自己只是这漆黑屋子里一个会呼吸的尸体罢啦?也许是年龄的关系,越来越喜欢上火红的颜色。
夜已深,小城霎时安静下来。
你只管欣赏,你只管注目。
可我当时毕竟没有留住他的任何理由。
你见的阳光,有我的热度和亲和。
我原来家园的紫金,水晶石都美丽的下世下界;成为地球的工作者,比如街头的烤苞米的买卖人,黄金海岸洗浴大厅的守门人,美丽的小姐,换鞋的服务员,电脑桌前的收钱人;也说是收银员,实话说就是纸钞;已是不错的社会进步,我们光过脚丫,我们穿过草鞋,我们搓过蔴绳,穿过了蔴绳编织的衣裳,也记忆蓑衣时代;好意思如今我们布鞋也穿,皮鞋也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