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对当时的唯一记忆就是天很高,也很蓝,朝阳是那样的金色。
这原本是我们之间的承诺,而如今,你却牵着别人的手,去完成我们的约定。
呵呵,您一猜就中!现在,这一切都变得陌生,值得回味,但我领略到了这其间的生活色彩,可以想象到待会儿地头歇晌时的欢乐情形。
他疑惑的眼神告诉我还没回答他的第二句话。
最忆儿时稚子乐,冬日游戏趣味多。
这些,做亏心事的人心知肚明,早有心理准备,即便鬼叫门,也在他们预料之中,他知道这是咎由自取,不感到委屈和冤枉。
我不否认,我喜欢字,但我更喜欢把字贯穿起来赋予思想活力的文,因为单单以字而言,除了愉人耳目之外就没有任何意义和价值可言,魅力更是无从说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