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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四回 英雄也难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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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墨鱼停下筷子,与白星泪三人一齐倾听马标讲述金云镖局从无到有的这几年,冯天鹤独自一人究竟扛下了多少心酸苦楚。约莫半个时辰后,众人终于知晓,原来冯夫人乃是天休府城的富家千金,本家姓扈,家中乃是方圆百里有名的丝绸商人,常与胡人打交道。早年因其父在漠北经商之时,商队途径孤月山,遭遇了马贼。

除了冯夫人的父亲外,商队的其他客商,随从以及侍卫尽皆被杀死。正当那伙贼人欲下手结果冯夫人父亲的性命之时,半路杀出个程咬金。那时还在行侠仗义的冯天鹤从天而降,宛若天神下凡一般将那一行马匪尽皆杀死,并且在他们的援军赶到之时,抢下一匹汗血宝马,带着冯夫人的父亲成功回到了关内。

虽说丢了货物,损失了不少钱财,但冯夫人的父亲还是保下了一条性命。绝处逢生的老爷子对冯天鹤的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感恩戴德,激动的一把鼻涕一把泪,极力邀请他到天休府城的扈家庄园做客,并将他奉为上宾,不敢怠慢。冯天鹤本是漂泊之人,可恰逢那时他已萌生金盆洗手,成家立业之心。故而欣然接受了邀请。

年近五旬的冯天鹤便遂扈老爷子一同来到了天休府城,方知扈家不仅富甲一方,还有儿有女,家庭和谐,尽享天伦之乐。漂泊一生,几乎要习惯孤独的冯天鹤很是羡慕那种温暖。扈家人对扈老爷子的侥幸生还感到无比的惊喜,同时对冯天鹤的出手相助表示了万分的感激,一家人待他极为上心,且以千金相赠。可冯天鹤秉持着心中的江湖道义,推却不受,甚至还豪言说道:“大丈夫行侠仗义不求回报,区区金银,何以动心?”

习惯了挥金如土的他,此时还毫不在意金钱的价值。

扈家人感激涕零,便盛情挽留他暂住扈家,设宴款待。冯天鹤思量着正好近日无事,便欣然应下。不想一见佳人误终生。晚宴之时,扈老爷子出于好意,叫已然成家的长子与尚未出阁的女儿出来敬酒。那时的冯夫人年方二十,正是风情万种,妖娆动人的年纪。一直对女色并无感觉的冯天鹤却只凭一眼便爱上了冯夫人。

爱情是种很玄妙的事,有时需要日积月累才会显现出来,有时却只消一眼,便再难以自拔。很显然,冯天鹤便是后者。似乎是感受到了那成熟男人的灼灼目光,正值妙龄的冯夫人面若桃花,娇羞的垂下了头。扈老爷子见状似乎很是在意,皱着眉头轻咳两声,将小女斥退。虽说扈老爷子对有救命之恩的冯天鹤很是感激,但他骨子里却是个传统的人,对于未出阁的女儿与外人眉来眼去,眉目传情之事很是气愤,认为有辱家风,故而才做出如此决定。

可冯天鹤习惯了江湖上的人来人往,不会察言观色,亦不知甚么人情世故,他还天真的以为,只要他诚心相待,足够坦诚,就能获得扈老爷子的肯定。颇具实干家风格的冯天鹤当机立断,竟在晚宴之上,全然不顾此事是否妥帖,当着所有扈家人的面立于堂下,向扈老爷子提亲。扈老爷子大为震惊,脸色铁青,鼓着腮帮子许久没能说出话来,颤颤巍巍的站起身来,凝视着满脸真诚的冯天鹤,既不肯答应,也不好拒绝。

对峙良久,淳朴老实的冯天鹤丝毫没有察觉出扈老爷子的不悦,反倒继续肆意地表达着心中所想,以及自己对仅见过一面的冯夫人的爱慕之情。扈家人都愣在原地,时间与空气似乎都在此刻凝结,不再流动,身周充溢着尴尬的气氛。一时间竟忘了上前搀扶气得发抖的扈老爷子,也忘了劝阻那冯天鹤休要再胡乱言语。

毕竟扈家也是天休府当地有头有脸的人物。扈老爷子本以为自己视若掌上明珠的千金会嫁给一个家庭殷实,门当户对的翩翩公子,不想如今这年近半百,半身入土,不知来历的江湖人竟然敢来提亲。虽说扈老爷子不敢忘记冯天鹤的恩情,却打心眼里瞧不起四海为家,无依无靠的江湖人。

但不知是被冯天鹤诚挚的热情感动,还是急于抽身,刻意刁难冯天鹤,沉默许久,面色凝重的扈老爷子终于憋出一个条件。他当着所有人的面,许诺冯天鹤只要能在天休府创立自己的家业营生,并且第一年就能挣到净利润一百两银子,就将女儿嫁给冯天鹤。

那时的冯天鹤还不知道这个条件有多少难度,还像个血气方刚,不知死活的少年一般一口应下。周围的人有的嘲笑他自不量力,有的讥讽他不知天高地厚,爱说大话,也有人惋惜哀叹,堂堂八尺男儿自取其辱,不知好歹。但冯天鹤偏偏不信这个邪,为了迎娶冯夫人,他当即离开扈家,着手创立自己的家业,扎根于天休府。

不当家不知柴米油盐贵,原先靠着朋友与自己行侠仗义所得的馈赠,潇洒江湖的冯天鹤陷入了无尽的迷茫与困惑,他第一次发现的自己的衣食住行都是一种困难,更何况成家立业,如此遥远。他幡然醒悟,这才知晓扈老爷子乃是不愿意将女儿嫁给他才刻意刁难,但他胸膛中仅存的一点气节与尊严叫他不肯服输,不肯放弃,固执的展开了自己“宏伟”的计划。

冯天鹤先是倾家荡产,将所有能变卖的玩意儿都拿来换了银子,却仍然不够买下天休府城中一座普通的小型住宅。无可奈何之下,他只得当了陪伴自己漂泊半生的金刀,才凑足了银子。可自那时起,他便萌生出金盆洗手的心思,甚至不再想着甚么时候赎回那把引以为傲的金刀。拥有了自己住宅的冯天鹤很快便从欣喜与激动之中醒悟过来,又陷入了迷茫。

他困惑的坐在自家门前,全然不知下一步棋该做些甚么。而自己手边只剩下些许散碎银子,若是他一个人吃饭喝酒倒还能支撑几天,可若是想做买卖生意的本金,却远远不够。苦思冥想,绞尽脑汁,冯天鹤的脑中终于灵光一闪,冒出了一个令自己都忍不住苦笑的想法——上街卖艺。这似乎是最不需要本钱,且最快能盈利的营生。

但他如今手边的银两根本无法赎回那把抵押在当铺的金刀,只得在铁匠铺淘得三两普通兵器。说干便干,冯天鹤毫不犹豫,提着兵器便来到天休府城的闹市街头,对未来美好生活的向往,与对天伦之乐的渴慕,使他顾不上自己的身份和脸面,抛却了自己曾经的荣耀,也顾不得扈家人对此事的指手画脚,当即在街口摆开架势,操练起来。

忙碌了一整日,汗水浸透了衣衫,烈日与清风却又将其烘干,反复数次,冯天鹤完全没有机会歇息片刻。周围围观的百姓越来越多,鼓掌叫好的观众也不在少数,但肯解囊给几个赏钱的人却越来越少。冯天鹤心急如焚,哪怕汗流浃背,满头大汗,也不敢停下休息。只得解下半边衣衫,系在腰上,继续操练着兵器。

那魁梧的身躯淹没在阵阵的叫好声中,年仅五旬的冯天鹤在同龄人中已然算是身强力壮,但多年闯荡江湖也给他留下了不少旧伤,整日的操劳牵动过往的伤势,撕裂伤口,渗出点点鲜血,混在汗水之中,顺着赤裸滚烫的背脊滴下,他的脊背越来越弯,原先漂亮有力的动作也因为力不从心,气力不支显得拖泥带水,滞缓了许多。

似乎是察觉了冯天鹤的异样,围观的百姓不愿再看,哄笑一声尽皆散去。失去了观众的冯天鹤失去了最后一点支撑的信念,一屁股坐在路边,豆大的汗珠接连落在身下,几乎要积成一个小水潭。此时的冯天鹤宛若刚刚沐浴而出一般,面色潮红,大汗淋漓,垂着头闭着眼,自顾自的穿着粗气。兵器胡乱的堆在一旁,冯天鹤抬头扫了一眼周围匆忙的行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没有人在意他有多辛苦。

毕竟每个人活下去都不容易。

昔日威风八面,万人敬仰的江湖大侠,却甘愿在街头卖艺,只怕将此事说出去,不是没有人信,便是叫冯天鹤名声扫地。但冯天鹤已然顾不得那许多虚名,不敢怠慢,扶着后腰站起身来,狼狈的将散落满地的赏钱一一拾起,用衣服兜在身前,粗粗一点,约莫五六两银子。辛苦一天,筋疲力竭。用这种方法虽说能完成扈家的许诺,却不稳定,也不体面。

卖艺全靠老天爷赏饭,不知哪日就再难维持下去,他必须有更为长远的计划。他兜着那沉甸甸的铜板,眼神涣散,木讷的站在街头,紫红与橙红的晚霞在天际交织出柔和的光晕,徐徐覆盖整座城池,冯天鹤拖着疲惫的身躯,并没有回家,而是向东城走去。他这一刻竟然觉得,成家立业,远远比闯荡江湖要困难。

但他已然迈出了最为艰难的第一步,他不想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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