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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六章 能得宠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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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彩儿没有告诉徐昭环,那时她因犯了错被主家打了半死,丢给了人牙子,不顾死活。

田老三正好来宥城送药,经过奴隶集市,一眼就相中了披头散发,奄奄一息的她。

他世代种草药,自己也算半个大夫,仔细检查一番,发现徐彩儿不过是皮外伤,他当即掏钱将她买了回去。

山村人不似城里人讲究多,还要仆婢前后围着,田老三想得简单,自己婆娘前两年没了,家里空着,他一个人又当爹又当娘,还要赡养老娘,白天去田里忙活,累得不行,急需一个女人帮他料理家事。

当然如果能像徐彩儿这样年纪轻轻又长得不错,就更好了,夜里的时候也可以好好享受一把。

田老三将徐彩儿带回家后,倒没那么禽兽,并未欺负她,将话摊开,告知自己买她回来的目的后,就为她调理药材,让她养伤。

等到徐彩儿身体的伤好了个差不多,也曾想过逃跑,可惜附近都是山丘野岭,她路况不熟,根本不知道该走哪条路,而且村子里的人都默认她已经是田老三屋里的人,看见了都帮忙抓回来。

田老三在她第三次逃跑后,将她吊了起来,狠狠晾在院子里,在太阳底下晒了大半日,直把徐彩儿给晒晕过去好几回。

等到她求饶服软,田老三拎着她的手将她扔进屋子里,扒光了两人,狠狠地用下半身教训了她一顿,他房中空旷两年多了,素了许久,终来一个漂亮女子,兴致极好,将她叠来折去,折腾到下半宿。

徐彩儿本就白日被吊着,身体虚弱,毫无反抗之力,只能任他肆意妄为。

后半场更是晕了过去。

第二日醒来,田老三跟她撂了狠话:“你也不是什么黄花大闺女,残破之身,定是以前大户人家的小妾,被打成那样撵出来,指不定做了什么惹恼主子的事,清白不了,你已经卖给了我,身契在我这里,就算跑了又能怎样?谁敢容你?我一状告到府衙,你和买你的人都吃不了兜着走!

再说,这是山里,你偷偷跑出去,不认识路,翻过这座山,还有好几座山,若是被狼吃了,被野猪撞死倒好了,如实被山匪劫走呢?你当他们跟我一样疼你?不弄死你算完,到时候满山头的山匪排着队ga

你,早晚把你给折磨死算完!”

一番话吓得徐彩儿已经浑身发颤,不敢言语了。

田老三见状,再利诱道:“昨夜你也看见了,我虽粗鲁,却不伤你,我买你回来是让你当老婆的,我是村里的头,走出去谁不叫你一声嫂子?跟了我也不算委屈。你老老实实的,我不会亏待你。”

徐彩儿浑身的筋骨如同被扒,再没了逃跑的心思。

好在跟田老三相处了几日,他除了为人粗鄙一些,夜里闹腾她凶了些,并无太大毛病。

乡野的男人,没城里书生那般文雅,加之她在床上,也渐渐领悟到了田老三的好处,心慢慢地就定了,遂收敛心思,好生过日子。

她生性自负,既然不能留在宥城,在这个村子里她就要过得最好,将从小学的本领都用在田老三身上,在这乡野间,哪里见识过徐彩儿这种大户人家培养出来的能耐,田老三极为吃这一套,被她收拾得服服帖帖,对她疼爱有加。

前几年,田老三的母亲过世,就剩下两个女儿,徐彩儿不疼他们,却也不虐待,三人相处平和,她因着太过张扬,名声并不好,但村民碍于田老三的地位和本领,只在背后嚼嚼舌根,面上不会多说什么,是以这些年来,徐彩儿虽然免不了劳作,偶尔的心有不甘,过得却也算舒心。

她跟徐昭环不过一面之缘,不可能说太清楚,田老三能对她这么好,都是她的御夫之术这类事,两人又闲聊了会儿,田老三回来,安排她和阿福朱之允的住处。

村子里没有客栈,田老三又想尽地主之谊,就将三人安排在他家后院的两间屋子里,徐彩儿特意去收拾打扫一番,尤其徐昭环的房间,整理得干干净净。

第二日,吃完早饭,徐昭环就带着两人一并去山里转转。

朱之允望着光秃秃的山,紧了紧肩上大氅,一阵寒风扑过来,冻得他差点背过气去。

“咱们来这儿做什么?这个季节草药也不长,看漫山遍野的枯草?”

临近年关山上下了一场雪,不大,山脚处零星盖着点雪,到了山顶大半被白雪覆盖,朱之允看了又看,始终觉得没什么看头,景致不美不说,关键山里冷得厉害。

他后悔出门时候没听田老三的劝,套上他的大厚棉裤,为了保持风度,现在冻得浑身发麻。

徐昭环就聪明得多,她跟随父亲来过好几次,早就熟知冷暖,带了极厚的棉衣棉裤,早晨换上,又披着狐皮大氅,戴上棉帽子,脚踩大棉靴,双手套着棉枕,将自己裹了个结结实实。

当时朱之允见她圆滚得像一团毛球,还笑了好一会儿,徐昭环根本不理会,嗤了一声:“到时候你别羡慕我就成。”

此时的朱之允遭受大风和寒冷的双重夹击时,看着缩在棉堆里淡定如斯的徐昭环,真得有点羡慕了。

穿得虽厚,但徐昭环并不胖,是以并不累赘,走路爬坡都不慢。

朱之允忍不住逗她:“你看看你,走起来跟个小熊崽子似的。”

徐昭环并不恼,瞥他一眼:“暖和就成,管那么多做什么?”

朱之允一听就笑了,是她能说出来的话,可笑着笑着,心里就有些不舒坦。

夏天听小曲儿的时候,有一个歌姬穿着繁复的衣裳登台,朱之允还说过:“穿这么多不嫌热吗?”

管事妈妈为了讨好他们几位大客人,陪笑道:“公子是姑娘的心上人,在心上人面前,当然得顾忌仪态,受罪就受罪罢,也是值得!”

是这么个理,徐昭环在他面前,可不就是丝毫不顾忌美丑吗?

他心下莫名沉了又沉,竟连步子都迈不动了。

徐昭环停下,回身问:“怎么不走了?你不是一身功夫吗?我还没喊累呢,你怎么就走不动了?”

朱之允随口答道:“风太大,咱们找个避风的地方躲躲吧!”

徐昭环看阿福一眼:“你呢?”

“小姐我没事,咱们上山吗?”

徐昭环笑道:“上山做什么?不过是出来看看这地和山如何,毕竟是多年供徐家的地方,不多看看怎么能行。”

阿福也笑:“小姐说的是。”

徐昭环指了下不远处的山坡:“翻过它吧,正好是背风的地方,咱们歇歇,说不定能逮只兔子,扣两只麻雀,回去烤了吃,美味至极!”

说着兴致起了,徐昭环招招手,加快了脚步。

朱之允看着欢天喜地的徐昭环,方才的不快瞬间烟消云散。

他站在后面跟着她小跑着,只觉得心情都变得欢快起来。

这是他们认识来,第一次,朱之允意识到徐昭环是个俊俏明媚的十七岁姑娘。

一直以来,他印象中的徐昭环,雷厉风行,胆大果决,全然不似往日见到的任何女子,可能看到的都是她要强的一面,忽而这般小女孩的样貌,竟让他有几分爱不释手,恨不能粘在她身边,时时刻刻这么看着。

三人下了土坡,有处树林,杂七杂八长着,有野果子树,也有杨树柳树,全都干巴巴,除了灰黑的枝条,再没一丝颜色。

不远处有些坚硬的石头,零零散散插在树木之中。

徐昭环猫着腰左右搜寻:“这种地方会不会有野兔子窝呢?阿福,咱们一道找找。”

阿福应声跟了上去,认真看着。

朱之允被他们主仆二人的行为逗乐了,想吃个兔子头麻雀肉有什么难的?等回了宥城他请客,鸽子肉驴肉随便点,管够吃。

徐昭环回头去看,就见朱之允神色怪异地站在后面,拆穿他道:“自己动手逮到的,跟酒楼里现成的可不一样味道,你不懂。”

朱之允无奈笑笑:“你又知道我在想什么了?”

徐昭环伸出手在自己脸边上绕着比划了一圈:“你满脸就写着呢,一点也不难懂。”

朱之允认了:“好好好,我不对,你继续找吧。”

徐昭环哪里肯放过他这个壮丁,冲他使劲招手:“你也帮忙一起找啊,等烤熟了,我分你一条腿!”

她说完就转身朝着跟阿福相反的方向走去,认真地搜寻着,不放过一丝角落。

朱之允乍听到‘一条腿’心里咯噔颤了一下,随后就想到,她是说兔子的一条腿,但眼神却忍不住顺着她的肩颈向下,停留在她包裹严实的大腿处,明明什么也没想,浑身却热了起来。

他跺了跺脚,假意活动四肢后,才跟了上去。

徐昭环不知在一块大石头后看到了什么,整个人都蹲下来,猫成一团,极轻极轻地往前挪。

朱之允正来到她身后,见状也蹲下,徐昭环察觉到身后有人,忙回头嘘声:“别出声。”

她一侧头就转回去了脸,没有多留意,朱之允的笔尖却隐约蹭到了她的脸颊,冰凉细腻的触感立时传遍全身,他僵了僵,脑子没法再思考。

直到徐昭环用胳膊肘碰他,才回神,忙凑上前去,只见一处田埂边站着四五个身形高大的男子,冲着田里连比带划,不知叽叽咕咕说些什么。

徐昭环还要探身靠近,朱之允陡然拉住,声音低到不能再低:“不能去,这些是塔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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